公之于眾
成語名字:公之于眾
成語發(fā)音:gōng zhī yú zhòng
成語解釋:公:公開;之:代指事物的內(nèi)容;于:向;眾:大眾。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。
成語出處:清·無垢道人《八仙全傳》第68回:“曾向玉帝上過條陳,擬把電力公之于眾,要使人間負有執(zhí)法權(quán)者,皆可利用吾電,以懲治惡人?!?/p>
成語繁體:公之于衆(zhòng)
常用程度: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作謂語;用于事情等
成語結(jié)構(gòu):偏正式成語
產(chǎn)生年代:近代成語
近義詞:公諸于眾、公之于世
成語例句:孫犁《談通俗文學(xué)》:“從不法商店拉出那些錄音錄像,公之于眾,然后才相信確有精神污染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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